目前分類:營業稅 (21)
- May 07 Sat 2022 11:14
電子發票開立資訊可以作為會計憑證嗎?
- Feb 18 Fri 2022 15:32
發票作廢重開,日期要寫原日期還是新的日期?
Q:請問原本有張發票開立日期為11/30,但是後來發現發票大寫金額寫錯,如果要作廢重開的話,因為中間已有開12月的發票,重開發票的日期應該是11/30或是12月的呢?
A:依規定應將該發票作廢後重新開立(統一發票使用辦法§24),另外重新開立新的發票需按時序(換句話說,時間先後不得顛倒),建議可於新立的發票備註欄註記原某月某日字軌發票幾號之作廢重開。
- May 26 Wed 2021 18:08
報帳用的收據有統一格式嗎?一定要拿發票才能報帳嗎?
- Jan 06 Mon 2020 17:38
應該開立三聯式發票卻開成二聯式發票會有處罰嗎?
營業人依規定應開立三聯式發票,誤開為二聯式發票,是否有違反稅法規定?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現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除應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但其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稅額應與銷售額合計開立。另依據財政部78年3月16日台財稅第781142042號函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未依規定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而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論處。
- Aug 23 Fri 2019 10:26
脫產、遷7次戶籍沒用 肉羹大盤商繳清欠稅才獲釋
- Jun 06 Thu 2019 14:56
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即將無法使用!
- Nov 13 Tue 2018 20:40
開三聯式發票給非營利事業單位是否會被罰?
因為對方有統編說開這個抬頭,所以公司開了三聯式的發票給他,結果上網爬文後才發現開出去的發票有問題,才了解財團法人是開立二聯式發票的!可是為什麼對方還說要開三聯的?
所以請問,如果手開三聯式發票給非營利事業單位,例如財團法人、政府單位(有統編),是否會有罰則呢?
- Aug 29 Wed 2018 12:21
公司酬勞員工之贈品,應否開立發票?
公司酬勞員工之贈品,應否開立發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最近有廠商向該局詢問,其公司於中元普渡當晚舉辦餐會酬勞員工辛勤貢獻,會中除發給績優員工工作奬金外,還以公司產製之產品及外購之3C產品酬勞員工,有關其酬勞員工之贈品,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銷售收入?
- Jul 07 Sat 2018 10:40
公司汽車路邊停車的繳費收據可以扣抵營業稅嗎?
最近客戶對於開車出去跑業務,總是要找地方停車多多少少收集了不少停車繳費收據或統一發票,就問道那停車費是不是可以拿來扣抵營業稅呢?
小銉在這邊與大家分享,路邊停車是屬於規費性質,所以拿的「收據」是不能扣抵營業稅的唷!但是但是,收據還是要收集的,因為可以拿來做為公司支出的費用來減少營利事業所得稅;另外「統一發票」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可以依營業稅稅法規定入帳扣抵營業稅喔!
- Apr 02 Mon 2018 11:11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自107年4月1日起將全面清查臺北市營業人辦理稅籍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自107年4月1日起將全面清查臺北市營業人辦理稅籍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自107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將清查轄區內營業人稅籍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
- Mar 08 Thu 2018 11:19
水費、電費沒有公司統編可不可以報帳?
- Jan 17 Wed 2018 09:56
統一發票書寫錯誤,可以在發票上塗改後蓋章更正呢?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另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第2項亦規定,前項未依規定記載事項為買受人名稱、地址或統一編號者,其連續處罰部分之罰鍰為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之2﹪,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1千元,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
因此,關於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如有誤載,應依規定作廢重開,尚不得直接在發票誤寫處塗改更正,否則應依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
- Dec 08 Fri 2017 09:52
遺失統一發票購票證怎麼辦,應如何處理?
應即日將該購票證號碼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核備,並請領新證。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6條)
- Nov 10 Fri 2017 13:30
為什麼我的發票不能扣抵營業稅?
- Oct 20 Fri 2017 12:52
不能扣抵營業稅的發票有哪些?
- Aug 08 Tue 2017 10:20
營業稅申報資料若申報錯誤,如何做更正?
- Jan 10 Tue 2017 09:40
開立統一發票金額書寫錯誤,情節輕微案件,將免予處罰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規定;發票金額書寫錯誤而未依24條規定作廢重開,部分情節輕微案件,納入免予處罰範圍
- Apr 12 Tue 2016 09:38
取得無進貨事實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應補稅處罰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內營業人甲向營業人乙購買貨物、勞務,雖已依約向乙支付買賣價款,惟僅部分金額有實際進貨,餘價款除支付營業人乙開立統一發票所含之營業稅及開立統一發票之補貼外皆已回流,並無實際進貨。嗣營業人甲持營業人乙開立虛偽不實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經該局查獲,除補徵營業稅,並應按所漏稅額處以罰鍰,營業人甲不服,提起行政救濟,遞經復查、訴願、行政訴訟一審、上訴審判決及再審之訴裁定駁回確定在案。
- Jan 15 Fri 2016 09:54
公用事業(水、電、瓦斯及電信業)自105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