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國際洗錢防制趨勢,經濟部修正公司法,規定除了國營事業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外,所有公司均須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考量新法施行之初,公司可能不太熟悉如何操作,特別規劃首次申報期間為今年11月1日起到明年1月31日止,讓公司有3個月充足的時間作業。
同時為了讓全國公司能更清楚瞭解操作流程,經濟部與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從10月15日起分別在台中、花東、台南、台北、桃園、高雄舉辦共7場巡迴宣導說明會,教公司輕鬆線上申報,無法參加也可在申報平台首頁觀看說明會錄影。
經濟部日前已指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及營運「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平台入口網首頁(網址: https://ctp.tdcc.com.tw ) 已於10月9日先行上線,包括重要訊息公告區、申報操作教學影片、Q&A及客服諮詢專線4121166等,讓外界充分獲得相關訊息。
另外,鑒於公司申報新制實施後,需申報的公司為數眾多,為便利線上申報時的身分識別及快速完成首次公司資料申報作業,經濟部提供以下便民措施:
一、申報時除了可使用傳統需插卡的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外,已協調衛福部健保署配合提供免插卡直接以健保卡卡號辨識申報人身分的方式,省去申報人安裝讀卡機的麻煩。
二、整合經濟部現有公司登記及財政部稅務資料,將已有的相關欄位資訊先匯入申報平台做為初始資料,公司只需上平台去確認或更新或補填資料即可,不必逐筆輸入資料。
至於公司依照規定要申報那些資料?公司要將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成的股東;以上這些人的姓名或法人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或法人設立登記之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的資料申報。「首次申報」期間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完成「首次申報」後,如果申報資料有變動,公司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
另外,公司須在2020年起,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將前一年度截至12月底止的資料申報。但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如果資料有變動,且公司也在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則已經是最新的資料,公司就不用再作「年度申報」。
商業司強調,雖然公司法22條-1訂有罰則,但不會立即處罰,會先進行廣泛宣導讓公司知道申報義務,再針對未依限完成申報的公司進行不只一次通知,請其盡快完成申報,如果公司經過通知,仍未申報,才會正式發函限期完成改善,仍未改善者,最後才真正進行裁罰,不會一開始就進行裁罰。除了宣導說明會外,後續也會推出一系列的宣導短片、懶人包、摺頁等進行整體廣宣。
即將展開的全國7場巡迴宣導說明會將介紹公司法22條-1的規定內容及申報方式,外界反應熱烈,目前僅剩台南場次及花東場次尚有餘額。商業司表示,除了現有7場巡迴宣導會外,在申報平台首頁及商業司全國商工入口網「公司法修法專區」也會提供說明會錄影檔及操作教學影片讓外界參考。
公司法申報新制11月開始上路
公司法修正後,除了國營事業及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外,其他公司需申報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經濟部指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資訊申報平台,將在11月1日受理首次申報工作。
立法院今年通過公司法相關修正,其中,為了因應國際洗錢防制,要求除了國營事業跟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外,所有公司都要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經濟部擔心新法剛上路,可能多數企業不太知道如何申報,因此,規劃首次申報時間從11月1日到108年1月31日,為期長達3個月時間,藉此給公司足夠時間申報。
經濟部商業司第四科科長蔡群儀今天表示,已指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及營運「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這個平台有重要訊息公告區、申報操作教學影片、Q&A及客服諮詢專線,提供豐富的資訊,公司也可透過這個平台完成所有申報作業。
蔡群儀指出,為了便利線上申報時的身分識別及快速完成首次公司資料申報作業,公司申報時除了可使用傳統需插卡的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外,經濟部協調衛福部健保署配合提供不需插卡,直接以健保卡卡號就能辨識申報人身分方式,省去申報人安裝讀卡機的麻煩。
同時,整合及利用經濟部現有公司登記及財政部稅務資料,將已有的相關欄位資訊先匯入申報平台做為初始資料,公司只需上平台去確認或更新或補填資料即可,不必逐筆輸入資料。
蔡群儀表示,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一成的股東,都需申報包括姓名或法人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或法人設立登記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等資料,完成申報後,假使公司有變動,公司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
此外,109年起,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要完成「年度申報」,將前一年度截至12月底的資料申報,不過在當年度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如果資料有變動而且公司也在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則已經是最新的資料,公司就不用再作「年度申報」。
經濟部為了讓公司能更清楚瞭解申報操作流程,將跟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從10月15日起,分別在台中、花東、台南、台北、桃園、高雄舉辦共7場巡迴宣導說明會,親自教導公司如何線上申報,無法親自參加的公司負責人也可在申報平台首頁觀看說明會錄影。
股東資訊申報是否要收費?
《公司法》新制已於11月1日施行,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之申報新制亦同步於11月1日施行,並採電子申報;近來網路盛傳申報需繳交規費,經濟部商業司強調,公司線上申報完全不收規費。
根據《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公司應每年以電子方式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資料,若有變動者於變動後15天申報。經濟部商業司規畫一律採電子申報。
70萬家非公發公司、有限公司即日起至明(2019)年1月31日止須上集保公司「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申報持股10%大股東相關資料,此為史上最大規模公司資料強制申報;屆期未申報,經濟部將會有四次公文催告,限期仍未改正,將可開罰。
商業司表示,自11月1日《公司法》第22條之1申報平台開放申報,申報平臺網站(https://ctp.tdcc.com.tw)上也有完整的操作教學影片、申報流程簡報、法規及操作Q&A等,公司可自行快速及簡易完成申報,亦可委託代理人申報,並且無須支付任何規費費用。
商業司表示,首次申報應於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呼籲企業儘速上線申報。
重點整理
董監事、經理人、10%以上主要股東進行申報。
準備資料:
1、讀卡機+工商憑證or自然人憑證(1與2擇一即可)
2、負責人健保卡號(1與2擇一即可)
3、設立(變更)登記表
首次申報:所有公司都要申報,截止日2019年1月31日止。
年度申報:固定每年3月申報上一年度資料。
變更申報:公司若有變動者,須在十五天內申報。
若申報資料不實,經限期未改正者,可處五萬到五十萬元罰鍰,並可累計,最重可撤銷公司登記。
申報網站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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