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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自105年1月1日至2月1日止

     本局表示,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於每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因105年1月31日適逢例假日,因此104年度憑單申報截止日順延至105年2月1日。
    本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本局呼籲,扣繳義務人務必依所得稅法規定如期申報,以免逾期申報而受罰。
    憑單申報可採用網路、媒體或人工方式辦理,以網路申報者得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系統,透過網際網路傳輸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並完成申報,可不受辦公時間限制隨時可上傳,方便又省時。請大家多用網路,少走馬路,享受優質便捷的報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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