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負責人的健保費能不能報帳?因為我收到會計事務所寄給我的損益表中,保險費的金額是0元,詢問記帳員之後,他說負責人的健保費不能列入保險費中。 
 

是的,負責人的健保費全額有負責人自付負擔,非公司負擔,所以不能作為公司的保險費。 

「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其由營利事業負擔之保險費,應予核實認定 ,並不視為被保險員工之薪資。」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第3目規定: 
「第18條及第23條規定之保險費負擔,依下列規定 計算之:一、第一類被保險人:(三)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4目及第5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全額保險費 。」 
此段意指,保險費由營利事業負擔的部份,才可核實認定為公司的費用。 而負責人依健保法規規定,負責人(被保險人)及眷屬的保險費是全額自付。

 
負責人與一般員工不同,員工健保費有分為雇主負擔及員工自付。而負責人保險費是全額自付,所以非公司的支出。 

 

公司負責人勞健保相關問題

 

問題 1.公司目前有勞健保  但負責人並沒有加保在自己公司內,負責人是一定要加保在自己公司嗎?

勞保:
(1) 公司只有負責人一位, 沒有其他員工時:
  不能成立投保單位, 負責人可到工會加勞保或用國保.
  此時負責人的勞保投保金額, 可以只用最低薪資 (21,009)(109年修正為23,800)
(2) 公司除了負責人之外, 有請員工, 但不超過 5人時: 
  1. 可以不用成立投保單位, 負責人 & 員工可各自到工會加勞保或用國保
  2. 也可申請成立投保單位, 負責人 & 員工就在自己公司加勞保
  3. 此時負責人的勞保投保金額, 不能低於員工的最高投保薪資等級
(3) 公司除了負責人之外, 有請員工, 而且超過 5人時: 
  1. 一定要申請成立投保單位, 並幫所有員工加保
  2. 負責人可在自己公司加勞保
  3. 此時負責人的勞保投保金額, 不能低於員工的最高投保薪資等級

原則上, 不論你公司有沒有其他員工, 負責人的勞保都可以選擇要不要在自己公司投保

 

健保:(不論有沒有員工)

  1. (1) 若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加保 (是正式員工, 而非眷屬身份),則可不用在自己公司加保。
    (2) 若負責人是在公所/ 工會加保:必須轉到自己公司加保,不能繼續待在原處,須成立投保單位。
    (3) 若負責人要在自己公司加保, 投保單位負責人之投保薪資應按分級表高等級申報(105年5月1日起為45,800元),如其所得未達最高等級,可自行舉證並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申報降低之,惟所申報的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薪資。
  2. 負責人健保的投保薪資等級
     (1) 若公司員工超過 5人:負責人的投保薪資不得低於45,800元。
     (2) 若公司員工少於 5人:負責人的投保薪資不得低於 34,800元且不得低於其他員工的最高投保薪資。
     (3) 若負責人有在其他公司加保 (非眷屬 & 工會/ 公所) 就可不在自己名下公司加保。

 

問題 2.那如果負責人現在開始加保到公司內,會被追繳幾年來的勞健保費嗎?

 
勞保:

不會,因為負責人的勞保原本就可自由選擇要不要加保。
 

 健保:

就要看你們公司成立的時間點、負責人是何時開始當負責人、負責人在加入公司健保之前是否有在其他公司或 工會/公所加保。
假設負責人之前是用工會/公所/眷屬身份加保,而公司是105年成立、負責人是從 106年開始當負責人,但你們公司是到 108年才成立投保單位,是有可能會被健保局追繳負責人 106~108年的保費差額, 要看健保局有沒有想到要查這件事,若公司在那段期間是有營運的 (公司有報稅) 大概就沒辦法了,要補繳保費囉。

 

問題 3.自105年左右開始公司內的員工便都沒有加保勞健保直至近期公司才開始要幫員工保勞健保這樣是可以的嗎?會被追繳什麼費用嘛?
 

勞保不會,員工應該之前是到工會/公所加健保吧?
這樣要請員工各自去工會/公所退保,再由公司這裡加保。

 

問題 4.如果有外籍勞工 <有身份證的>  是可以參加公司的勞健保制度嗎?
 

有身分證就是中華民國國民啦,就跟大家一樣加保囉。

 

問題 5.如果有人自願不跟保 是可以有什麼切結文件可以讓員工簽屬來保障公司權利嗎?
 

是有公司這樣做, 但是那種切結書是無效的。
除非那個員工也是別家公司的員工, 跟別家公司的勞保, 不然若只是跟工會的勞保, 這樣若遭遇 "非自願失業" 是不能領失業補助的哦 !!

有健保就會有勞保 & 勞退金提撥, 而且健保的投保等級要等於或大於勞保哦 !!

建議可向健保局查詢更詳細的說明,可請服務人員傳真相關表單

健保局 : http://www.nhi.gov.tw/
勞保局 :http://www.bli.gov.tw/

 

問題 6.負責人勞保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

負責人投保薪資應以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目前為45,800元),所得未達最高一級者,應檢附最近年度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及最近3個月薪資印領清冊(分列各項獎金、津貼等明細)或最近年度國稅局核發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等影本供稽,若成立未滿6個月者得出具薪資切結書,但負責人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薪資適用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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